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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日,广信区市民祝女士来电反映,国庆期间她在上饶市君悦佳奥汽车有限公司预订了一辆奥迪车,当时交了1万元的定金,后来因为疫情没有及时提车,结果车辆就被转卖给他人了,她想拿回定金,却遭到了拒绝。
10月3日,祝女士和君悦佳奥汽车公司签订了汽车销售合同,合同上预订一辆奥迪A4L豪华动感型轿车,并交纳了1万元定金。可签完合同,祝女士和销售人员刘女士就发生了不愉快。
记者在合同上看到,确实有一项2000元的按揭贷款咨询服务费。但销售人员表示没有多收,合同白纸黑字是由祝女士自己签的名,这令祝女士很不高兴,所以祝女士也就暂时没去提车。
虽然购车合同上并没有明确规定具体提车时间。但违约责任里约定,乙方付款或甲方交车期限为一个月,购买方违约无权要求返还定金,出卖方违约返还双倍定金。祝女士说,她本打算十月底去提车的,结果因为疫情,就耽误了时间。
祝女士说,他们的合同明确规定了车架号,这样一车两卖没有经过她的同意,是汽车销售公司违约,因此希望对方退还定金。
那么,针对祝女士的说法,上饶市君悦佳奥汽车有限公司是怎样的回应,公司存不存在违约?定金能不能退回?咱们接着往下看。
记者陪同祝女士来到上饶市君悦佳奥汽车有限公司,销售部经理李玲表示,销售在接待客户时全程都会进行录音,包括微信也有聊天记录,清楚告知了祝女士相应的收费明细。合同上的2000元服务费实际上是本该收取的2000元GPS(导航)费用。
李玲表示,可能因为销售刘雯当时解释工作没有做到位,祝女士不理解导致不愿意提车。10月12号,刘雯询问过祝女士是否还要提车,祝女士在微信上回了一句这样的文字:“我现在不想买了”。
10月17号,刘雯听说祝女士于10月15号购买了一辆宝马新车,于是再一次询问祝女士是否还要提车,并告知她不提将转卖车辆。
但是,祝女士表示自己在接到告知后,并没有明确回答过不再提车。并且自己买其它车辆,与她要不要提这部车并没有直接关系。
李玲表示,公司认为祝女士属于单方面违约,无法退还定金,但是可以为她保留定金。同时,她向记者出示了一份祝女士和他们店里签订的二手车合同,但祝女士已经将自己原来的二手车卖给了宝马4S店,他们将保留追究祝女士违约责任的权利。
双方各执一词,记者于是咨询了律师的意见。律师谢炳凌仔细查看了祝女士的购车合同和聊天记录,认为祝女士确实存在违约行为。
因此,律师提醒,市民在签订合同的时候,要详细了解合同当中的条款内容。(记者 马丽)
来源: 上饶市广播电视台