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铅山交警在湖坊镇路边碰到了一辆“僵尸车”……

时间:2019-10-31 16:15

来源:本站作者:admin点击:

满身灰尘、外观残旧破损、轮胎干瘪、被长期遗弃在路边、公共停车场、开放小区、背街小巷的车辆被形象地称为“僵尸车”。“僵尸车”不仅长期霸占了公共资源,还与整洁有序的城市形象格格不入。为进一步规范城区道路、居民小区、公共场所等停车秩序,助力铅山“两城”共创,10月29日,铅山县公安局交管大队民警在湖坊镇路边发现了一辆“僵尸车”,在民警的劝导下,车主主动将该车拖到了报废公司进行报废。

10月29日下午,铅山县公安局交管大队民警在执勤时发现,湖坊镇一道路路边有一辆锈迹斑斑、车身布满灰尘的车辆。民警上前通过电脑系统进行查询,发现果然是一辆“僵尸车”,车辆已经达到了报废年限标准,但是却没有进行报废。民警当即联系该车车主,在车主到场后,对车主进行了劝导。在民警的劝导下,车主主动将该车拖至报废公司进行报废处理。

铅山县公安局交管大队相关负责人表示,停放在公共地段的“报废车”、“僵尸车”将被交警部门强制拖移,拖移的违法“报废车”、“僵尸车”,根据《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》第一百零七条,驾驶人或者所有人、管理人30日内没有提供被扣留机动车的合法证明,没有补办相应手续,或者不前来接受处理,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并且经公告3个月仍不前来接受处理的,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该机动车送交有资格的拍卖机构拍卖,所得价款上缴国库;非法拼装的机动车予以拆除;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予以报废。(朱晋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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