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西安利之星被指新车漏油签保密协议可退车?当地工商介入

时间:2019-06-16 12:03

来源:北青Qnews作者:aishimin点击:

距西安利之星奔驰4s店被处罚尚不足一月,西安利之星渭南分公司再被指新车漏油,而车主退车前必须签署保密协议。渭南王先生今年2月底在在西安利之星渭南分公司一辆奔驰车,开车3个月后出现漏油情况。王先生告诉北京青年报记者,西安利之星渭南分公司店方表示,可以原价回购王先生的车,但是需签署保密协议,王先生不得向相关部门举报,也不得通过网络泄露相关信息。

  王先生未同意退款协议并向当地工商部门投诉。16日下午,北青报记者从渭南市公安局杜桥工商所了解到,工商部门已介入处理,已派工作人员前往现场。

  购买3个月的奔驰被指漏油

  家住渭南的王先生告诉记者,今年2月27日,他在西安利之星渭南分公司购买一奔驰E300L轿车,花费46万元。6月12日,王先生驾车行驶在高速上时,突然听到车辆“咚”的一声,并伴随着抖动。

  “当时在高速上我没在意,下高速之后车辆抖动的更厉害了”,王先生说,他下车查看,发现车辆右前轮漏油严重。新买的奔驰车开了三个月七千公里就漏油,王先生认为该车存在质量问题,便把车开到当初购车4s店。

  到店之后,4s店工作人员称可以把车拖到西安进行维修。王先生当即表示不同意,认为新车没开多久就出现漏油,4s店应该先检测车辆是否出厂存在故障,而不是直接维修,“如果维修之后再出更严重的问题呢?”王先生说,发现漏油那天他载着怀孕5个月的妻子,万一出现其他问题后果不堪设想。

  退款先签保密协议?

  双方协商未果,13日,王先生再次来到西安利之星渭南分公司,这次,店方改口了。王先生告诉记者,店方表示可以原价回购王先生这辆车,但前提是必须签署一份“和解保密协议”。

  在王先生提供的协议中记者注意到,一旦乙方也就是车主王先生同意甲方的和解要求,必须承诺不会以自身名义或任何有关系的第三方,向任何行政部门、司法机关针对甲方提起任何性质的投诉、要求、赔偿损害、诉讼或仲裁。

  此外,乙方需保证,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向第三方(包括但不限于微信、微博、报纸、网站)透露本事件相关信息。而乙方一旦违反该“和解保密协议”,需向甲方支付四十万元整的违约金。

  王先生称,自己在西安利之星渭南分公司协商期间,不断的有工作人员来劝说他签署这份协议,回购价格也不断加码,最后4s店方表示可以出50.5万元回购王先生这辆车。

  那到底这辆车有没有质量问题?为什么会出现漏油?王先生仍旧没有得到答案,因此他拒绝了4s店的回购方案,也拒绝签署保密协议。

  15日,据媒体报道,西安利之星渭南分公司的工作人员表示,因为渭南的4s店没有售后,仅仅是一个展示厅,因此检测需要车主前往西安。而签署协议是本着客户至上,所以给王先生退车款。但店方负责人并未解释保密协议的问题。

  王先生告诉记者,他要求委托第三方机构对车辆进行检测,目前仍在和店方协商。对此,北青报记者多次致电西安利之星渭南分公司,但均未获回复。

  当地工商已介入调查

  王先生表示,针对西安利之星渭南分公司的问题他已经向当地工商部门投诉。16日下午,北青报记者从渭南市工商局临渭分局获悉,当地工商部门已接到消费者王先生的投诉,并分配给属地杜桥工商所。杜桥工商所的一位工作人员介绍,该所已介入处理此事,工作人员也赶赴现场处理。

  对店家被指与消费者签保密协议一事,北青报记者也咨询了律师。北京炜衡律师事务所周浩律师告诉记者,根据我国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第二十四条规定,经营者不得以格式合同、通知、声明、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、不合理的规定,或者减轻、免除其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。保密协议的签订违反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,侵犯了消费者正当合法权利。

  周浩认为,消费者在怀疑汽车存在质量问题的情况下,销售方应该对车辆进行检测,如果未经检测即要求消费签署保密协议,是不合法的。

  (北青报记者李涛张月朦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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